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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延期举办“2021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”的通知
作者: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日期:2022-01-17 01:08

 关于延期举办“2021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”的通知

中税协发〔2021〕91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:

    当前,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为进一步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防控部署,最大程度避免聚集风险,经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沟通协调,决定将原定于2021年11月7日在杭州举办的“2021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” 延期召开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请地方税协通知已报名参会人员,做好延期准备。




 

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

2021年11月1日

 

中税协发〔2021〕91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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